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240名。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省份\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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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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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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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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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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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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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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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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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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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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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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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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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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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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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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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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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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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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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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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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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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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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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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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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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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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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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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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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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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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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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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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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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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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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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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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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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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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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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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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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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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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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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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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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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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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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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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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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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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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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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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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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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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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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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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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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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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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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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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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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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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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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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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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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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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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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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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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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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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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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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专业教学由郑州大学音乐学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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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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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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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音乐表演(器乐)不招收萨克斯、葫芦丝、竹笛、打击乐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器乐)仅招收西洋乐器,且不招收萨克斯、打击乐考生。
(一)河南
1.音乐学专业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艺术舞蹈)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舞蹈学专业(国标舞)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专业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艺术舞蹈)
1.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相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音乐学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省级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按所在省省级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音乐、舞蹈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0371-67767105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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