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 ||||||||||||||||||||||||||||||||||||||||||||||||||
时间:2021-01-15 09:55:26 点击: 次 | ||||||||||||||||||||||||||||||||||||||||||||||||||
东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之一。为推动东南大学体育运动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东南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篮球、田径、游泳 三、报名条件及招生计划 (一)、保送运动员 1、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中的报考条件。 2、招生项目:游泳 3、招生人数:0-2人 (二)、高水平运动员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 2、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且符合招生项目要求; 3、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相关赛事的参赛资格要求。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篮球项目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运动员不得报名。田径和游泳项目参加过限制性赛事的运动员,其报名要求须达到运动健将;具体限制赛事见附件一。 4、报名条件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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