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为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招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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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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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政策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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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单独考试
(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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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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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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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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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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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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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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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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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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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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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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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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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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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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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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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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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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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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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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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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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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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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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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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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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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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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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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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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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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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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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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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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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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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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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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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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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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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和一种降分政策。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12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高考改革省份、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降分政策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并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8年7月1日—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4.身高要求:女子排球主攻、副攻队员身高须达1.73米及以上,二传身高须达1.68米及以上,自由人不限制身高;男子排球主攻、副攻队员身高须达1.83米及以上,二传身高须达1.78米及以上,自由人不限制身高。
上述条件中涉及的获奖项目是指由省级及以上政府、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上大中(小)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相应范围内的体育赛事,获奖名次为决赛名次。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且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网址如下: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
(1)《南华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确认具有2021年高考资格);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打印件;
(4) 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生源高中公章;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提供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所在的相关页面,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整册原件; 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仅提供其中一次即可,请勿提供多次);
(5)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6)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复印件;
(7)《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主力上场队员证明》(具体见附件2)。
特别提醒:考生提供的上述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因提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造成审核未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2.邮寄材料
2021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25日。考生将本人报名材料,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2月25日24:00之前务必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材料不退还。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421001。请在邮件正面醒目位置注明“高水平运动队”字样。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以邮寄的纸质材料为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当面递交材料;请按时、按要求邮寄纸质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之后,不接受任何材料。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初审结果查询
2021年3月5日,我校将通过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w.usc.edu.cn/(点击进入)公布初审结果并发布测试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请按时参加南华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体育专项测试
请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下述程序、要求参加现场确认和体育专项测试。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南华大学招生处一楼大厅。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与邮寄报名材料一致的材料原件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据原件。考生确认时须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
(2)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审核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时查看体育专项测试安排并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南华大学体育馆(红湘校区)。
(3)《南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排球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4.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分为统考、文化课单独考试。
文化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单独考试:
(1)考生范围: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
(2)报名:考生应按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进行注册并报名。
(3)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至18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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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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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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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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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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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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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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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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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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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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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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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校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等情况,择优确定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测试合格名单;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性别和场上位置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排名。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专业意向协议书。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执行以下优惠政策和录取办法:
A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达到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经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可被我校录取。
B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经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可被我校录取。
C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可被我校录取。
说明: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高考报名,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2.对高考改革省份、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教育部及生源省份相关政策执行。
3.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2021年调整相关政策,按新文件执行。
七、监督机制
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专业测试和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等行为。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备案,学校纪委、监察处对体育专项测试和录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监督电话:0734-8578168。
八、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九、考生防疫须知
1.请报名考生加入QQ群:1102075127;所有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及居住地“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环节。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需严格执行湖南省与衡阳市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规定者,健康码为非绿码者,不允许参加测试。
2.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按照衡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入住指定酒店进行统一管理,复查核酸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食宿及检测等相关费用自理)。现场测试期间的衡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将及时在工作QQ群中提前告知,请考生务必进群并关注群公告。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提供考前适应场地练习。
4.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人群交叉聚集。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众高频接触部位,接触后及时洗、消处理。考试期间要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
6.考生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向考点医务人员报告。
7.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或考试过程中除外),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候考时,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应迅速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8.请考生主动了解本省及湖南省衡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主动与QQ群工作人员联系。
十、其他事项
1.测试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测试费280元。考生参加我校体育测试的其它费用自理。
2.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确认时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予参加测试。如果考生在往返我校参加测试途中或在我校测试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情况,由考生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招生政策咨询:0734-8282553
专业测试咨询:0734-8282314
招生网址:http://zsw.usc.edu.cn/
十、本招生简章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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