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
时间:2023-02-06 10:49:51 点击: 次 |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是我国体育院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4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学科布局涉及教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体育学一级学科及所辖全部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拥有1个北京市重点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和1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建设学科;体育学科整体水平在前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均名列榜首,在第4轮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档次。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3000余名,其中本科生9600余名,研究生3000余名。近5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均超过北京地区高校平均就业率水平。 学校始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坚持高端化、贯通化、国际化和协同化“四化”人才培养方法,加强体育与教育、科技、文化深度融合,为体育强国、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体育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项目 (一)运动训练专业(专业代码040202K) 1.招生项目 (1)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雪上技巧)、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冬季两项。 (2)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攀岩、冲浪。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2.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奥林匹克运动,培养具有竞技体育基本理论知识,具备突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学校、专业运动队、俱乐部、赛事公司等单位的专项运动训练、教学和竞赛组织工作的富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3.主要课程: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竞赛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医学、运动选材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专项训练实践与理论。 4.修业年限:四年 5.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专业代码040204K) 1.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2.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武术、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专项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中国传统哲学文化底蕴,能在学校、专业协会、体育产业相关机构从事教学、训练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主要课程: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中医学基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概论、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导论、中国古代哲学、传统体育养生理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科研方法概论、专项教学训练实践与理论、副项。 4.修业年限:四年。 5.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三、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共计招生670人。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须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三)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要求,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考生依据公布的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以入学体检结论为准,不符合体检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五、注册与考试时间 (一)根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须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在线支付考试费用。 1.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2.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 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六、考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内容为准。 (二)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文化考试时间:4月15日至4月16日(周六、周日) 文化考试地点: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注: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七、录取原则 (一)保送录取工作于2月下旬完成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在3月1日其他项目开始报名之前,我校将公布分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保送录取名单发生变化(例如个别运动员因故取消录取资格),分项目招生计划不再调整。 (二)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项目仍未完成招生计划,项目计划不再做调整。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20分录取。 (四)录取时,如遇综合分同分并列情况,则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报名并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报名和考试。 (二)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三)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 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并在报名截止之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 (四)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的考生,取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参加高考报名的,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本简章由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九、收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22年标准,2023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